《山东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(2025-2027年)》是为抢抓重大发展机遇,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,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,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,制定的行动方案。
2024年11月2日,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山东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(2025-2027年)》。
4.加快产业集聚。充分发挥济南、青岛、烟台、潍坊、日照、滨州等市在产业配套、协同创新、推广应用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基础优势,打造低空经济总部集聚区和产业融合发展区。支持枣庄、烟台、临沂等市建设低空产业综合制造园区,淄博市打造无人机产业创新集聚区,枣庄、东营、济宁、泰安、威海、德州等市打造新型航材集聚区。引导县(市、区)结合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,精准培育低空经济产业,打造特色园区。(牵头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,参与单位:省科技厅、省交通运输厅)
5.构建产业生态。汇聚龙头企业、行业组织、科研机构、投融资机构等,推动开展低空经济产学研融合交流。强化统一大市场下的标准互认和要素互通,打造低空产业创新联合体,构建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、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的产业生态体系。(牵头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,参与单位:省科技厅、省市场监管局)
三、保障措施
要健全优化低空经济推进和空域协同管理机制,明确职能分工,强化跨部门协调,统筹低空空域协同管理和低空产业发展,协调推进重大事项。推动制定山东省低空经济促进条例,研究出台山东省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。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,建立专项资金、产业基金联动机制。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、风险可控前提下推进低空经济领域保险产品创新。发挥山东省低空经济协会作用,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咨询服务。强化军地共育、内培外引,主动吸引退役空管人才加入。加快培育低空领域专业人才,推进高校、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精准育才,大力引进全球低空领域高层次人才。推动建立一批航空科普教育场所,培育低空文化。坚持审慎包容、稳妥有序原则,全面推动法规标准、基础设施、人员能力等配套建设,依据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、跨领域联合监管机制,统筹无线电频谱资源和电磁环境管控,形成全过程、可追溯的安全监管体系,确保空防安全、公共安全和飞行安全。(省交通运输厅、省委金融办、省教育厅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公安厅、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退役军人厅、省应急厅、山东金融监管局、民航山东监管局、民航青岛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。 [1]
一、《行动方案》的出台背景
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,是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举措,是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现实需要。山东发展低空经济方面的基础较好,应用场景广阔,科研实力雄厚,产业门类齐全,具有巨大市场潜力。截至2023年年底,全省通用机场达到22个,居全国第6位;低空飞行起降平台达到239个;经营性通航企业达到42家,居全国第4位;拥有各类通用飞机232架,居全国第3位;经营性无人机企业达到1409家,居全国第3位。全省拥有山东航空学院、山东交通学院、空天信息大学等18所航空专业优势高等院校。拥有通用飞机和无人机整机、发动机、零部件和航空材料研发制造企业417家,低空经济规模303亿元。